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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通知
【发布单位:平顶山教育局 >> 监察室 【发布人: 王乐 】 【发布日期: 2010-7-9 】 阅读次数:2238
【信息来源: 本站原创】  【更新日期:2010-7-9】

平顶山市教育局文件

 

 

 

 

平教监〔20106


 

 

关于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

招生工作规定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体局,局属各学校及二级机构:

2010年度我市中小学校招生工作即将展开,为保证招生工作顺利、健康开展,现就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招生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严格执行划片招生、就近入学的规定。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制定出合理、均衡、切实可行的划片方案,及时向社会公示,并坚决严格执行。

二、加大学籍管理力度。进一步完善转学准入制度,严格控制学籍变动和生源跨学区流动。

三、坚决遏制大班额。积极开展标准班试点校工作,非试点单位,也要制订有效措施,对可能出现的大班额现象,积极应对,使班额控制在规定标准之内。

四、严肃招生纪律。教育系统各级领导干部和部门负责人要带头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不写条子,不打招呼。各中小学校尤其是热点学校的负责人也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拒绝条子生

五、强化监督检查。各级教育督导以及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组织对执行招生政策、招生纪律的专项检查。对违反规定招生、自行招收择校生,以各种手段挖生源的行为要坚决制止,对部门领导及其责任人员实行责任追究;对于违规招生造成大班额问题的学校,取消本年度学校和校级领导班子成员评先、评优资格,并在全市通报批评。 

 

 

年七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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