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教育概况 | 领导分工 | 机构设置 | 主要职能 | 公文通知 | 专题回眸 | 政府信息公开 | 教育城域网 | | |||||
|---|---|---|---|---|---|
| 平顶山市教育局关于全市教育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意见 | |||||
| 【发布单位:平顶山教育局 >> 监察室 】 | 【发布人: jianchashi 】 | 【发布日期: 2007-6-14 】 | 阅读次数:1692 | ||
| 【信息来源: 本站原创】 | |||||
|
平 顶 山 市 教 育 局 关于全市教育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 实 施 意 见 各县(市、区)教体局,局直各学校,机关各科室、二级机构: 根据《平顶山市2007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意见》(平纠组[2007]5号)的要求,为切实加强全市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进一步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务质量,促进全市教育事业健康协调发展,结合教育系统工作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的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教育乱收费问题为工作重点,有效发挥社会各界对全市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的监督作用,进一步推进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推动全市教育事业健康协调发展。 二、评议内容 1.依法行政,履行职责,贯彻落实教育法律法规情况。 2.政务公开,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情况。 3.贴近民生,改进作风,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情况。 4.规范招生、收费行为,严肃查处教育乱收费情况。 5.勤政为民,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情况。 6.从严治教,加强教育行业职业道德建设情况。 三、工作安排 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全省教育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意见》的要求,全市教育系统评议工作采取统一组织、分级实施,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全面评议、突出重点,自评为主、督导为辅的方法进行。 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协调全市教育系统的评议工作,协助市政府纠风办做好对教育系统评议工作的监督检查。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本辖区教育系统政风行风的评议工作。 对各级各类学校的专项评议另行安排。 评议工作分3个阶段实施: (一)准备阶段( 1.市教育局成立全市教育系统政风行风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局党委书记、局长何照伟任组长,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冯军、郑东丽,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陈庄运,局党委委员、招办主任陈青山,副调研员李国英、马庆业任副组长。成员由机关各科室主要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陈庄运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监察室。联系电话:0375-2629909。 2.各县(市、区)教体局要建立评议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结合本地、本单位的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召开评议动员会,安排部署评议工作,评议工作实施方案于 3.组织开展政风行风建设宣传活动。各单位结合实际,采取“政风行风热线”、新闻媒体、发征求意见书、深入基层和群众等多种形式,征求群众意见,宣传教育政策和自身职能,公布服务承诺及便民措施等,广泛收集群众意见和建议,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二)实施阶段( 1.开展评议活动。各参评单位要认真对照评议内容、全市统一组织问卷调查中反映教育系统的问题,以及本单位征求的意见,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完善工作制度,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各参评单位要集中组织好对重点部门、重点部位和重点问题的自查自纠和评议活动。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通过专题调查、明察暗访等形式,督促本辖区的评议工作,保证评议取得良好的效果。市教育局将通过一定形式对全系统的评议工作给予指导、督促与协调。同时,认真参与同级政府纠风办对本辖区教育系统开展的面对面评议、专项评议、重点评议等活动。 2.开展“对照职能,贴近民生,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主题实践活动。各部门要充分重视这项活动,要对照自身工作职能和工作范围,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选择几件群众最急需、最受欢迎、受益面广泛的实事好事,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时限,扎扎实实地做出实效,切实让广大人民群众享受到评议带来的实惠。要按照市教育局《对照职能,贴近民生,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主题实践活动方案》(另发)中提出的活动内容,抓好本地本部门的工作落实。各地各部门要及时将本地本部门的主题实践活动上报同级纠风部门和市教育局。整个主题实践活动贯穿评议的全过程,并作为年度政风行风建设综合考核内容。 3.认真落实整改。全系统各参评单位要对问卷调查反馈的意见和自评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面剖析,深入开展作风纪律整顿,查找漏洞,建章立制,纠建并举,对全市政风行风民主评议中反映教育系统的问题,市教育局评议领导小组将在全系统内认真组织整改。对评议中反映出来的违纪违法案件,市教育局将分别责成有关县(市、区)教体局或学校认真组织查处,典型案件由市教育局牵头查处,依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实施责任追究。切实转变观念,提高效率,改进作风,促进政风行风建设。各县(市、区)教体局的整改落实情况,要及时向同级政府纠风办和市教育局报告。 (三)考核总结阶段(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局直学校要对本年度的评议工作进行全面、认真的总结,对评议工作和评议结果进行准确的评估,把评议结果作为改进工作、推动政风行风建设的动力,充分发挥评议工作的作用。评估、总结中要坚持以发展的眼光看问题,看基础、看变化、看进步幅度,对于真抓实干、变化明显的单位要给予肯定和鼓励,表彰先进,鞭策后进,促进工作。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局直学校应于11月30日前向市教育局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本年度的评议工作总结。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评议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局直学校,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要把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作为落实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责任制的重要举措,充分认识到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是实现、维护和发展人民群众利益的重要体现,是扩大基层民主,强化群众监督,维护全市教育的形象和声誉,促进全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的重要途径,是保证全市教育事业健康发展,促进教育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的重要举措。因此,各参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把握评议工作的进展,解决评议工作遇到的问题,确保评议工作健康、有序进行。 (二)注重实效,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评议工作坚持纠、评、建相统一,要与专项治理工作及本单位的业务工作紧密结合,把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和加强教育政风行风建设作为一条主线,贯穿于评议工作的全过程,边评边改,以评促纠,寓改于建。要统一认识,抓准重点,要通过多种渠道了解群众的呼声和愿望,查找行业和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尤其是要把各种教育乱收费现象作为评议和整改的重点,把治理教育乱收费作为教育政风行风建设的突破口,通过评议和整改,进一步遏制教育乱收费现象的发生,净化育人环境,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优化服务质量,树立教育系统的良好形象,保证全市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三)严格纪律,确保评议工作的顺利进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局直学校要按章办事,严格落实评议方案的每一项内容,稳步推进,认真评议不走过场,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提高评议工作效果。评议工作中,各参评单位要严守纪律,严禁向评议代表或评议工作人员请客送礼,安排娱乐活动;严禁以各种手段扰乱评议工作,影响评议结果;严禁用不正当手段拉票或人为干扰问卷测评活动;严禁对批评、举报问题的单位或人员进行刁难或打击报复。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被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要严肃处理。同时,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应认真落实当地政府纠风办部署的各项评议工作,保证整个评议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〇〇七年六月六日
| |||||
| 平顶山市教育局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视频)独家授权平顶山教育城域网发布,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 |||||
| 【打印】 【关闭窗口】 【返回教育局网站】 | |||||
|
|||||
|---|---|---|---|---|---|